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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缴供热费的通知

2022-11-29  
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为有效应对当前疫情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帮助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根据克拉玛依市《关于加强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疫情期间政策措施有关工作的通知》(克政办法【2022】47号)中关于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缓缴供热费的相关要求,决定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要求,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且尚未缴纳 2022 年—2023 年供热期供热费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用热实行“欠费不停供”,设置6个月缓缴期,允许在6个月内补缴欠费,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缓缴供热费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由政府相关部门认定后按照规定程序执行。

 

克拉玛依市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1月27日

来源:克拉玛依市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
本期编辑:唐艺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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