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7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350元提高至380元,增加30元,提高后的标准为全疆最高。11月17号,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市区两级人社部门已经完成了此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调整补发工作。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此次调标后我市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38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科副科长杜磊表示:“其中中央调整提高基础养老金5元,由中央财政全额支付,我市调整提高基础养老金25元,由市区两级财政按比例承担。我们市区两级人社部门已经完成了此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调整提高工作,共计调整1235人,调整补发12万余元。”
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由市、区两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基金实行市级统筹,对我市城乡居民年老后基本生活进行兜底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其参保人群为我市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我市户籍居民。参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居民按年缴费,可自愿选择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 元、900 元、1000 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3500元等14个缴费档次进行缴费。
市社会保险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二级主任科员宁萍说道:“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50元,对选择个人缴费在200元到1000元之间的,每增加一个缴费档次(包含200元)政府补助增加10元,引导城乡居民选择高档次标准缴费,对个人缴费超过1500元的(包含1500元),每增加一个缴费档次政府补助增加25元。选择最高缴费档次3500元缴费的缴费补贴达265元。参保居民每年缴费金额和政府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规定计息。”
市区两级人社部门鼓励我市未参保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积极参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选择更高档次缴费、长期持续缴费,增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积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的生活会更有保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科副科长杜磊表示:“人社部门将进一步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的提高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更好的保障参保居民共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不断增强参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居民参加社会保险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广电全媒体记者:吕青 吐尔逊·阿西木 通讯员:杜磊 宁萍 本期编辑:张琳晗 王鹤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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