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克拉玛依市将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在产假158天的基础上,对符合规定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女方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再增加产假1至3个月,夫妻双方每年各增加育儿假5天。
这是克拉玛依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试行)”)中的内容之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克拉玛依市委、市政府出台《实施方案》(试行),对进一步优化克拉玛依市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作出部署。
《实施方案》(试行)明确了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主要任务及分工,并确定了22项具体任务,其中有12项任务与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制定下发的《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保持基本一致,另增加或变化10项具体任务。鼓励各区根据养育未成年子女负担情况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买房屋的优惠政策。对符合规定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在子女零至三周岁期间可享受育儿补贴,发放标准为生育二孩500元/月/孩,生育三孩1000元/月/孩。育儿补贴经费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其他具体任务包括到2025年每千人拥有托位数达到4.5个以上的托育服务托位数指标;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增加了推进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中心建设,治疗不孕不育症;将育婴员、保育师等托育从业人员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根据不同培训种类和等级,给予每人1000元至60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女性平等就业的权利等。
此外,据克拉玛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作为医疗机构的行管部门以及托育服务的牵头部门,克拉玛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积极实施“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落实母婴安全5项制度,保障母婴安全,同时加强婚前孕前保健、产前筛查及产前诊断,完善出生缺陷监测网络,做好出生缺陷患儿的医疗及康复工作。此外还将加强综合监管,不定期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对辖区托育机构在疫情防控、消防安全、用房安全、食品饮水安全等方面进行排查,要求各类托育机构开展服务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对婴幼儿安全和健康负主体责任。
“我们将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科学文明的家庭观、婚姻观和生育观,破除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创造生育友好环境,推动我市实现适度生育水平。”克拉玛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