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供热并实施法律诉讼的通告
关于对恶意欠费用户
2022-2023年供热期已至,为保障新供热期正常供热运行,切实维护好广大热用户的用热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章第六百五十四、六百五十六条 ,克拉玛依市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将按照国家规定程序对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热费的恶意欠费用户采取中止供热措施并实施法律诉讼,追缴拖欠热费。
恶意欠费用户中止供热后,在未缴清拖欠热费前,私自接入热力企业供热系统用热的,视为盗热、窃热。根据《克拉玛依市供用热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等相关规定,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克拉玛依市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9月23日
来源:克拉玛依市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本期编辑:栾荏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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