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是阻断新冠肺炎病毒及其他呼吸道传染病传播的重要手段,防护不到位感染风险就会大大增加。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一定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戴好口罩!
戴口罩!特别是在区域核酸检测时,请广大市民排队时不要扎堆,守好“一米线”,保持安全距离耐心排队等待。为避免飞沫传播风险,请全程佩戴口罩,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
戴口罩!当处于商场、超市、电影院、会场、展馆、机场、酒店公用区域等室内人员密集场所时;乘坐厢式电梯和长途车、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处于人员密集的露天广场、剧场、公园等室外场所时;医院就诊、陪护时,接受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登记行程信息等健康检查时;出现鼻咽不适、咳嗽、打喷嚏和发热等症状时;在餐厅、食堂处于非进食状态时,请广大市民朋友务必科学配戴口罩。
戴口罩!疫情防控期间,市民在公共场所拒不配合管理人员劝导佩戴口罩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当前全疆疫情呈多点散发和局部聚集性态势,提醒广大市民及时关注疫情发展变化,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和阳性报告病例地区,减少跨区域流动。如必须出行,需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服从当地疫情防控要求,途中做好个人防护。
来源:克拉玛依市疾控中心 本期编辑:唐艺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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