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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消费卡被卷入债务纠纷,法律的天平该如何平衡?

2025-04-29  

  克拉玛依日报讯(克拉玛依融媒记者 敖清 通讯员 火统玲)预付式消费卡在市民生活中并不鲜见。然而,当这些看似普通的消费卡被卷入债务纠纷,法律的天平该如何平衡?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为这一新兴法律问题提供了鲜活的司法样本。

  2020年,甲公司承接乙公司的工程项目。工程完工后,乙公司因经营困境长期拖欠工程款。2021年7月,乙公司项目负责人提出“以卡抵债”——用价值1万元的某餐厅充值卡抵偿工程款。甲公司虽心存疑虑,但为挽回部分损失,最终点头应允。

  2022年3月16日,该餐厅突然注销,甲公司仅消费1000余元。剩余工程款如何追讨?双方对簿公堂,争议焦点在于:餐卡究竟该按1万元还是实际消费金额折抵工程款?

  法院审理认为,预付式消费卡虽非法定货币,但经双方同意,可视为债权转让。甲公司接受餐卡并进行消费,意味着乙公司已将对餐厅的1万元债权转让给甲公司,餐厅提供服务的行为则是对该转让的认可。此举不违反法律规定,合法有效。最终,法院判决乙公司已履行1万元工程款支付义务,至于甲公司与餐厅的后续债权债务,则需双方另行处理。

  “以物抵债虽常见,但预付卡抵债需慎之又慎。”承办法官指出,预付式消费卡虽具有财产属性,可转让流通,但交付方需对消费卡债权的真实有效性承担担保责任。若债权自始不存在,抵债主张自然无法成立。此外,消费者在接受预付卡抵债时,更应提前核查商家资质,避免陷入“空头支票”的尴尬境地。

责任编辑:武海丽
本期编辑:何沐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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