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人民医院)普通内科心血管内科专业组团队在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起搏电生理科张疆华主任医师的指导下,为1名心室纤颤复苏后患者成功实施了植入型心律转复除颤器(ICD)手术。即该专业组成功为2位缓慢性心律失常患者开展心脏永久起搏器植入术后,此次手术的成功,再次标志着院心血管内科团队在心律失常介入技术水平上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北京医院援疆专家王欣越主任介绍:植入型心律转复除颤器(ICD)手术具有治疗缓慢性心律失常的起搏功能、抗心动过速起搏、心脏复律及心脏除颤功能。可根据患者的临床特点,如既往有室性心动过速史、快速性心律失常的频率、除颤阈值的高低等选择合适的治疗模式。
心源性猝死(Sudden cardiac death,SCD)是一种常见而凶险的心血管疾病,患者在病情基本稳定的情况下突然发生严重心律失常导致迅速死亡。据国家心血管中心统计,我国每年心源性猝死者高达55万,居全球之首,约50-70%的SCD与快速性室性心律失常有关。及时有效地除颤是预防心源性猝死的关键,大量临床研究试验已证实植入式心脏复律除颤器(ICD)应用于猝死高危患者的一级预防及二级预防,效果优于现有的药物治疗,可降低长期死亡率。院心血管内科专业组负责人贺军主任介绍。
哪些心脏疾患需要植入ICD?
1、心脏骤停幸存者,只要心脏骤停不是一过性或可逆性诱发的危及生命的室性心律失常所致,就是ICD治疗的指征;
2、自发的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
3、原因不明的晕厥发作,心电生理检查时可诱发伴有血流动力学改变的持续性室速/室颤,而药物治疗无效,不能耐受或不取,列为ICD治疗的Ⅰ类适应证;
4、非持续性室速,发生在冠心病、陈旧性心肌梗死的患者,左室EF≤35%,经药物治疗无效,就是Ⅰ类适应证;
5、推测心脏骤停是由于室颤所致,但由于身体的其他原因不能进行心电生理检查证明持续性室速/室颤是心脏骤停的原因,但疑有室颤病史的患者是心脏猝死的高危者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