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融媒记者 维妮拉·阿不力孜
10月19日,自治区民政厅公布了第四届优秀城乡社区工作法和优秀居民公约评选结果,我市有两个社区工作法和两个社区居民公约荣获优秀称号。
其中,克拉玛依区胜利路街道前进北社区的“1661”工作法和乌尔禾镇哈克村的“智”绘兴村工作法被评为第四届优秀城乡社区工作法。
前进北社区的“1661”工作法是一种创新的社区治理模式。近年来,该社区以党建引领为核心,通过完善六大网络(居民自治网络、社区信息网络、社区服务网络、治安防控网络、应急处置网络、人才支撑网络)和组建六大团队(红色调解团、党员先锋团、联户暖心团、红色物业团、热血青年团、七彩文艺团),凝心聚力构建“一个家园”文化,实现了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的可行路径。
乌尔禾镇哈克村“智”绘兴村工作法是以政治为引领,以智治为支撑,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社区治理方法。近年来,该村坚持智能支撑和智慧赋能,积极推进智能化建设,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社区治理的智能化水平。该村建立了智能化管理系统,实现了社区管理、服务的智能化、高效化。通过智能化平台,村民可以更加便捷地获取各类服务信息,提高了社区治理的效率和便利性。
同时,西月潭社区和泽福社区的居民公约被评为自治区第四届优秀居民公约。这两个社区的居民公约在推进社区治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通过与居民共同制订行为规范和规章制度,引导居民自主参与社区治理,提高了社区治理水平。
“这些优秀的社区工作法和居民公约在推动社区治理创新和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它们以党建引领为核心,注重发挥居民的主体作用,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治理水平,引导居民自主参与社区治理。这些经验和做法为其他社区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启示,推动我市城乡社区治理工作不断向前发展。”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负责人朱燕说。